發布:2021-05-16 01:08:02 關注:34366次
為進一步加強湖北師范大學附屬高中建設,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附屬高中校長和學科帶頭人4人。
一、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共4個,其中:附屬高中校長1人,語、數、外三科學科帶頭人各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相關條件。
(二)崗位條件
1.附屬高中校長: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55周歲及以下,要求在區縣級及以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擔任副校長或校長職務不少于三年,并具有中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特級教師。
2.附屬高中語、數、外學科帶頭人: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位,55周歲及以下,要求在區縣級及以上高級中學從事教學工作,并具有中學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特級教師。專業要求: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應用語言學、對外漢語,數學與應用數學、數理基礎科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英語。
3.應聘上述崗位且滿足相關條件,但年齡超出55歲要求的,經正常招聘程序確定為擬聘人員的,實行合同聘用管理,不計入事業編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違返師德師風相關規定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被聘用人員根據國家和湖北省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為學校正式事業編制。
附屬高中校長及學科帶頭人人才引進安家費50萬元。工資待遇實行年薪制,其中校長年薪50萬元(由基本工資和附屬高中校長績效工資組成),學科帶頭人年薪40萬元(由基本工資和附屬高中學科帶頭人績效工資組成)。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截止。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zp.hbnu.edu.cn)。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通過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申請注冊成功后進行在線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應聘崗位,在線報名時請注意查看網站發布的應聘消息。
(三)報名要求
報名需通過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上傳以下列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頁);②就讀大學以來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格材料(證書、文件、證書等材料);④登記照等。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
1.報考相關截止時間:
年齡: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湖北省黃石市磁路11號湖北師范大學
聯系電話:0714-6575256,郭老師
0714-6572927,吳老師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湖北師范大學人事處組織。招聘考核工作由人事處統籌,各用人部門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組,負責本部門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查
由學校人事處、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其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初審合格者,在考核前復審相關資料原件,并在規定時間到校參加考核。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面試實行百分制,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應聘人員排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體檢與考察
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學校人事處、用人部門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擬聘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放棄資格的經學校研究后可以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學校會議審定。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湖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zp.hbn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
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在核查檔案中,如與招聘條件不一致、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已工作的擬聘用人員,須在入職前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六、防疫須知
應聘人員要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具體防疫要求將另行通知。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不服從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病情和相關接觸史的,依法追究責任。
七、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zp.hbnu.edu.cn)為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公布網站,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714-6572927
監督舉報電話:0714-6573766
湖北師范大學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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