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01-05 21:01:16 關注:18736次
一、學校簡介
長安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緊扣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興、文科繁榮、交叉突破”的學科發展理念,堅持“特色鮮明、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目標愿景,成為我國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城鄉建設三大行業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高水平科學研究、高質量社會服務的重要基地。
為加快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步伐,誠摯歡迎海內外青年才俊和專家學者加盟,共同譜寫新的長大輝煌!
二、招聘崗位
2024年計劃招聘專任教師13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29人,碩士研究生5人。
2024年計劃招聘輔導員2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碩士研究生20人。
具體招聘情況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2.熱愛高等教育事業,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恪盡職守,甘于奉獻。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道正派,廉潔自律,身心健康,具備工作崗位所必需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4.無海內外犯罪記錄、無失信記錄等。
(二)崗位和資格條件
1.專任教師
(1)掌握基本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教學態度端正,能承擔課程的講授工作;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淵博的專業知識、良好的科學研究素養,勇于探索,思維創新。
(2)年齡:截止2024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2周歲(1992年7月15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8周歲(1996年7月15日后出生)。
(3)畢業(出站)時間:國內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或教育部認可留學回國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其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間應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畢業時間應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應未辦理出站調動手續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出站。
(4)各學習階段均為統招畢業并獲相應的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能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
(6)具備專任教師崗位需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方向等條件要求。
2.輔導員
(1)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知識儲備,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關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掌握高校學生教育管理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
(2)政治面貌: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3)年齡:截止2024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92年7月15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6年7月15日后出生),有預科經歷的少數民族學生申報輔導員崗位年齡可放寬1年。
(4)畢業(出站)時間:國內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或教育部認可留學回國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其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時間均應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應未辦理出站調動手續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出站。
(5)各學習階段均為統招畢業并獲相應的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能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6)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
(7)具備輔導員崗位需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方向等條件要求。
★國內應屆畢業生的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學位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時間為準。國(境)外畢業生的畢業時間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時間為準。
四、招聘程序
(一)應聘人員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長安大學招聘網”,申報崗位(職位)、填寫報名信息,要求個人信息真實、有效、完整。
1.專任教師:博士研究生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體育部(體育系)、藝術教育中心招聘的碩士研究生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
★校內用人單位根據報名情況適時擇優推薦并組織開展考察工作,專任教師崗位招滿即止。請符合公告畢業時間等要求的應聘人員,盡早提交簡歷并申報崗位。
2.輔導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報名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2月29日。
點擊進入“長安大學招聘網”
(二)資格審核
校內用人單位(各教學科研單位、學工部)根據應聘條件、崗位要求、任職條件、隊伍建設需求及學校有關規定等情況,登錄招聘網進行資格初審,擇優推薦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校內用人單位(各教學科研單位、學工部)通知初審通過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并復審原件,確定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初審或復審未通過人員,由用人單位在招聘系統統一反饋結果,不予另行通知。
(三)綜合評價測試
1.專任教師
學校組織校外同行專家對應聘專任教師崗位人員的思想道德、學術水平及科研成果等綜合評價。綜合評價通過者,由用人單位組織后續考察工作。
2.輔導員
學校組織筆試對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職業綜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質能力等綜合測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差額推薦、擇優確定面試考察人選。
★預計在2024年3月底-4月組織實施輔導員崗位招聘筆試,具體時間應以郵件通知為準,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郵件通知。
(四)組織考察
1.專任教師
校內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試講考察、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心理測評等。
2.輔導員
校內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察、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等。
(五)公示、體檢、簽約
學校根據筆試、面試結果等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公示7天(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統一安排入職體檢。擬聘人員原則上須在15個工作日內參加入職體檢并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六)聘用報到
擬聘人員須在就業協議約定期限內將人事檔案轉寄我校,同時持所有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紹信等材料到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五、聘用方式
(一)專任教師
專任教師實行“準聘-長聘”管理,一般按照3年一個聘期簽訂聘用合同,準聘期原則上不超過6年,聘期考核合格可轉為長聘崗位。
學校博士后流動站設站單位或可依托流動站招收博士后的單位,來校按“準聘(師資博士后)”聘用并辦理進站,受聘人員按專任教師與博士后雙重身份管理,與非設站單位“準聘”人員的聘用管理和考核任務均一致。
(二)輔導員
輔導員按照每個聘期4年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招聘完成后,由學校根據聘用人員情況和用人單位具體需求等統籌安排到學院(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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