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2-13 13:23:41 關注:17917次
福州市閩江學院2019年工作人員(碩士)招聘公告
根據《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等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我校2019年工作人員(碩士)招考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考崗位、條件及人數
1.我校在編制、崗位空缺的前提下,2019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56名在編人員,具體要求詳見附件《閩江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
2.應聘人員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者,應于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年齡要求截止時間為2019年2月20日報名時間。
二、招考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于報名前七個工作日通過學校網站、福建考試報名網、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等網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法
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可直接通過福建考試報名網,以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方式報名。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者于2019年2月20日8:00—2019年3月5日17:00通過福建考試報名網(http://fjksbm.com)報名,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網上繳交報名費80元/崗位,并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
因網站系統設置限制,考生實際操作網上報名時可能遇到部分招聘崗位條件與本公告《崗位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崗位信息表》為準。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有條件要求,方能通過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所提交的個人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凡個人信息填報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審核通過后已繳交報名費且未參加考試的,不再退還報名費。
遇繳費業務和技術問題可咨詢服務熱線15005916970(工作時間)。
2.資格初審:報考者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2月23日8:00—2019年3月7日17:00。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福建考試報名網(http://fjksbm.com)查詢初審結果。查詢到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可根據未通過原因進行網上申訴、說明情況。申訴時間為2019年2月25日8:00至2019年3月8 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最終資格初審仍未通過將退還報名費至原繳費賬戶。
3.下載準考證:報考者于2019年3月11 日—2019年3月15 日登錄福建考試報名網(http://fjksbm.com),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再退還報名費。
(三)資格復審(3月23日上午8:30-12:00)
1.通過筆試的人員現場報到,報到時須提交所有應聘材料原件與復印件進行資格確認。未能如實提供材料、材料不齊全及未繳報名費者,不得參加面試。具體材料如下: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2019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信網證明材料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在讀院校蓋章的在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學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考核時提交。
(4)報考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蓋章的學生干部證明。
(5)報考崗位要求的黨員證明。
(6)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必須是崗位要求標明從事的崗位)、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
(7)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8)國(境)外學習經歷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聯合辦學除外)或國(境)外學校開具的一年以上國(境)外學習經歷證明。
(9)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請將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材料提交后恕不退還。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2.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在招聘過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環節,凡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四)考試(3月)
考試時間:3月22日上午筆試,資格復審23日上午,24日面試。
1.符合報名條件的實際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削減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2.專任教師、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分值均為100分,考試綜合總分以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合并計算。
3.實驗員、財務處工作人員等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分值均為100分,碩士考試綜合總分以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并計算。
4.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專任教師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實驗員、財務處工作人員專技崗位、輔導員等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試卷委托設區市以上具有資質的考試中心擬制、改卷。
面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和技能,面試試卷委托設區市以上具有資質的考試中心擬制(或由學校聘請校外專家擬制,工作人員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從專家評委庫中隨機抽取,命題專家實行入闈、封閉式管理,直到考試結束,并不得擔任面試評委,相關人員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6.工作人員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按照2+5模式(校內評委2人、校外評委5人),于面試前一天從專家評委庫中隨機抽取面試評委。
7.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并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時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測試,但不計入綜合總分。
8.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在學校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各項成績。
三、確定聘用人選
1.根據考試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綜合總分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作為體檢人選;若綜合總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加試一場面試,取加試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體檢人選。體檢人選須根據我校要求到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進行體檢。首次體檢不合格的,于7天內根據學校要求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自動放棄的,將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因特殊原因不適合遞補的,由學校說明理由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4.將考試綜合總分、體檢及考核情況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確定擬聘人選。
5.在學校人事處網頁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6.如有放棄聘用資格的,可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工作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
7.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監督與咨詢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閩江學院具體負責實施,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監察審計處的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嚴格執行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對考試中出現的泄密、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問題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面試過程全程錄像或錄音,相應資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備核查。
2.監督電話:0591-83761523(閩江學院監察審計處)
3.咨詢電話:0591-83761116,0591-8376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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